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雁默:大陸配偶遇到的歧視問題
關(guān)鍵字: 陸配大陸配偶歧視臺灣臺灣大陸婚配【文/觀察者網(wǎng)專欄作者 雁默】
最近,特地跑了一趟臺中,采訪當?shù)匾粋€陸配組成的民間團體,由于出發(fā)前去電表明過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,大都在大陸媒體發(fā)表時評,于是到了其辦公室一坐定,劈頭被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:
大陸是怎么看我們的?
這問題倒是讓我2秒語塞,因為我并未感覺到兩岸任何一方對陸配這個族群,有顯著的關(guān)心。事實上,在臺居住的大陸籍配偶,在島內(nèi)權(quán)益相關(guān)的問題,主要是看臺灣當局的關(guān)注程度,而非大陸。也由于我認為臺灣當局沒有關(guān)心這一族群,才會動念進行了解。
陸配會問這個問題,主要在于她們自覺是兩岸的孤兒,婆家的照顧不好,娘家的溫暖不夠,所以臺灣有若干陸配開設(shè)的關(guān)懷社團或政黨,協(xié)助陸配適應(yīng)臺灣,或提供法律協(xié)助。我反問她們,知不知道大陸十九大中,對于臺胞要施行國民待遇這部分的政策?她們則一無所知。
簡言之,陸配社團對于臺灣相關(guān)機構(gòu)或法規(guī),了解得挺詳細,甚至常常與相關(guān)單位(“移民署”)打交道,畢竟她們長住于此,但對于娘家的部分,所知甚少。其實取得了“身份證”的陸配,已是臺胞,國民待遇政策對她們,尤其是對第二代特別重要。
圖片來源:作者收集自臺媒等,下同
在臺灣,有近40萬名陸配,占所有外籍配偶的65%左右,其中男性僅占4%,大部分是女性大陸民眾。如果連二代都算進去,陸配家庭已是一個近百萬人的族群,并不算少數(shù)。隨著時間推移,這個族群也是相當可觀的票倉,按理應(yīng)該在參政權(quán)上有一定的份量,但直至如今,光是來臺居住六年才能取得“身份證”的歧視政策(其他外籍只需要4年),始終無法獲得解決。
政策歧視
多年來,當局對陸配族群雖然偶爾也有些善政,但進度如同牛步,對陸配權(quán)益的重視度也很低,而真正具有指標性的政策,就是縮短取得“身份證”的時間。
在臺灣若是沒有“身份證”,猶如深入泥淖動彈不得: 買房無法貸款;開店創(chuàng)業(yè)無法辦理營業(yè)登記;不能申請手機門號;外出不能領(lǐng)“護照”;銀行無法開戶,不能申辦信用卡;沒有合法工作權(quán),即便找到工作也不能參加勞工保險;若離婚則被迫離境無法留在臺灣照顧子女,配偶死亡若無子女也得離境;若因法律規(guī)定離境,無親屬擔(dān)保不得再入境;與配偶離婚無法取得子女監(jiān)護權(quán);無法在外投宿;不得租借書籍或車輛;不能買保險;即便有工作權(quán),但雇主因報稅問題也不愿雇用;無法參加職業(yè)訓(xùn)練或登記中介就業(yè);受到家暴警察也拒絕受理;不能考駕照,不能搭飛機火車;無法享有社會福利或補助;不能購置動產(chǎn);不能匯款給大陸親屬。
以上只是比較重要的部份,由此可知,沒有“身份證”的陸配在臺灣實無人權(quán)可言。同性戀團體敲鑼打鼓喊自己沒人權(quán),看看陸配外配吧,就知道什么才叫做沒人權(quán)。
根據(jù)陸配民團的說法,家暴問題是陸配最常見的法律糾紛,尤其是取得“身份證”之前的案件。惡劣的臺籍配偶對于無法離家,無法取得子女監(jiān)護權(quán),沒有銀行帳戶,無法工作,無法買車開車,無法在外投宿,又沒娘家在臺灣的陸配,根本無所忌憚。
六年長不長?對一個已有子女,又被配偶家暴的女性而言,六個月都已是度日如年了。什么叫舉目無親?什么是叫天天不應(yīng),叫地地不靈?當陸配回到大陸,如果又被當成潑出去的水,這樣我們就能理解,為何會有“大陸怎么看我們的”這種問題了。而臺灣有那么多婦女團體,成天叫嚷女權(quán),對于外配陸配被極度壓縮的女性權(quán)益問題,卻仿佛視而不見。
2014年,中華婦女黨(專門爭取陸配權(quán)益的政黨)發(fā)出怒吼,要求“立法院”修法,縮短陸配取得“身份證”的時間,至少要與外配一致為四年。此時,近40萬陸配逾半未取得“身份證”,雖然也有國民黨籍“立委”的暗中支持,此案仍在民進黨的阻擋下破局。2016年,“藍委”再度闖關(guān),仍被民進黨、時代力量黨、臺聯(lián)黨聯(lián)手擋下。
根據(jù)綠營的說法,“取得臺灣身份證不需放棄中國國籍,而外配需要放棄原母國國籍”,其實這只是混淆視聽。陸配要取得臺灣“身份證”,必須在取得定居三個月內(nèi)向“移民署”提交放棄原戶籍的證明,對岸則會撤銷該名陸配的戶籍、身份證與護照,等同放棄大陸的公民權(quán)。也就是說,在陸配取得臺灣“身份證”之前,已經(jīng)不具普通大陸公民的權(quán)利,所以這六年,既非此岸之公民,亦非彼岸之公民。
2016年“立院”在此議題上的攻防結(jié)果是,不但六年條款聞風(fēng)不動,未來陸配還需具備“國民權(quán)利義務(wù)基本常識”,并參加認定測試。也就是說就算你撐了六年,還是要看面試官的臉色。
一個高喊人權(quán)的地方,同時也在惡意地壓迫部分族群的人權(quán)。
生活歧視
每一個我曾訪談過的陸配,對臺灣人印象的共識是歧視。因為口音,陸配在生活上總會遭到異樣的眼光,那種讓人感到些微受傷的、非我族類的眼神。值得一提的是,歧視感通常來自臺灣的中老年人,年輕人反而較為淡泊。
大陸媳婦有不小的比例,聽過婆婆對他人說,無法理解兒子為什么要娶大陸人。對于為了減少歧視眼神而較少出門的陸配而言,如果還跟公婆住,或公婆時常往來家中,受歧視的感覺根本避無可避。她們會在生活的細節(jié)里,頻頻感到隔閡與孤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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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責(zé)任編輯:馬密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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